为了配合可再生能源交易的有序开展,今年4月由广东省能源局牵头制定,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具体承接的《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(试行)》(简称规则)正式印发。规则适用于省级可再生能源交易,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和可再生能源消纳量交易等。

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交易品种:年度和月度双边协商交易,适时考虑增加月度挂牌交易等交易品种。

市场成员:可再生发电企业、电网企业、售电公司、电力用户、电力交易机构、电力调度机构等。

*可再生发电企业以风电场、光伏电站、生物质发电机组等为交易单元参与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。

*电力用户分为大用户及一般用户,电力大用户可直接参与或通过售电公司参与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,一般用户必须通过售电公司参与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。

价格机制:成交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形成,第三方不得干预。

消纳量交易

交易品种:按月或按年组织开展双边协商交易、挂牌交易。

参与主体:各类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电网企业、独立售电公司、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、批发用户、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等。

价格机制:成交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,原则上不进行限价。为避免市场操纵及恶性竞争,需要对申报价格或结算价格设置上下限约束的,交易中心在交易 开始前发布价格限制信息。

6月22日,广东省首笔可再生能源交易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完成,交易双方为巴斯夫与华润电力,双方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达成此笔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。据悉,此笔交易将确保湛江一体化基地首批装置100%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供应。首批装置将生产工程塑料和热塑性聚氨酯(TPU),从而满足华南地区及整个亚洲市场多个增长行业的客户需求,交易量达245万千瓦时。

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副总经理卢恩介绍,今年起广东省内组织风电、光伏企业与市场用户开展可再生电力市场化交易,拉开了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序幕,让广东电力市场2万余家用电企业在购电方面有了全新的“绿色”选择,也为广东省风光产业能源发电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了重要保障,为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奠定良好基础。

广东省,尤其是广州市和深圳市作为数据中心密集型城市,拥有数量众多的数据中心,又有日益增长庞大的数据中心需求体量。众所周知,数据中心作为能耗大户,在我国双碳战略的大背景下,如何实现节能减排,达成双碳目标,成为业内最为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。

规则的正式实施不仅使得发、售电企业能够在原有收入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一部分“绿色能源”价值收入,提升经济效益,同时,也为我国数据中心碳中和提供了新路径,为数据中心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新思路。